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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的意见》

来源:陕西文明网    时间:2014年09月05日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韩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中的引领表率作用,现就推进全省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涉及方方面面,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和社区党组织要加强联动、共同推进。

  1、单位党组织职责任务。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做好思想动员,引导在职党员登记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督促党员开展活动,引导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把更多精力投入志愿服务;加强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和志愿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提供必要支持,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参与社区共建,积极为社区党组织提供信息、资金、人才、场所等支持。

  2、在职党员职责任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亮明党员身份,推行党员干部全员志愿者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都应在社区志愿服务站申请登记为志愿者,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普通党员积极登记为注册志愿者,按照社区党组织安排认领服务项目和岗位;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监督;宣传政策法规,带头和带动群众遵规守纪、依法办事;了解社情民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反映群众诉求;主动帮扶群众,与群众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参与社区建设,积极参加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志愿活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8小时。

  3、社区党组织职责。建立党员志愿者信息库,掌握在职党员特长、服务意愿等基本情况;按需设岗定责,根据社区需要和居民需求,分类设置若干服务项目及服务岗位,方便党员领岗履责;编入服务团队,加强专门培训,按照居住区域和优势专长,把党员编入相应的志愿服务团队;经常组织活动,制定活动计划,丰富活动载体,吸引党员自觉参与;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掌握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协助单位党组织做好监督管理。引导党员争做星级志愿者,按照《陕西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力争到2020年,三星级以上党员志愿者达到党员志愿者总数的50%以上。

  二、创新服务载体

  组织在职党员紧扣群众需求,拓展志愿服务内容,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服务群众。

  4、集中定点服务。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设立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站,定期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服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进行分类登记,协调沟通有关单位部门人员解决,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公开承诺服务。结合社区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引导党员根据本人工作岗位、兴趣特长、服务意愿等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主动认领一个或多个志愿服务岗位,与社区党组织签订承诺书,公开作出服务岗位、服务事项、完成时限等承诺,并通过社区宣传栏、显示屏等进行公示。党员承诺可以个人承诺,也可以集体承诺。承诺践诺情况,单位和社区要及时提醒和督促。

  6、开展网络服务。充分运用社区党建网、志愿者服务网和数字信息管理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导党员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面对面”与“点对点”相结合,提供民事代办、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便捷高效的网上志愿服务。

  7、提供菜单服务。推行“居民点单、组织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服务模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根据群众个性化需求,制定志愿服务菜单,让党员自主认领、群众自主选择,搞好供需对接,提供精细化服务。

  8、开展主题服务。围绕社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节日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得开展红色教育、民俗节庆、道德论坛、文明创建以及关心青少年、关爱空巢老人等特色鲜明的主题志愿活动,广泛吸引党员群众参与,形成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增强志愿活动效果。

  9、实行组团服务。在社区按照片区、楼院、巷道划分志愿服务网格,把在职党员纳入网格志愿服务团队,壮大网格服务力量,把志愿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市、区、街道可在辖区范围内,统筹单位、党员优势力量,组建社区管理、法律维权、健康义诊、科普宣传和企业发展咨询等专业服务团队,巡回开展志愿服务,帮助解决社区自身难以办到、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的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把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作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办法,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构建“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新机制,促进党员志愿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10、建立健全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双向联动、双向管理”的双联双管机制,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相关制度。建立报到登记制度,采取党员个人报到、集体报到、党员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单位党组织与驻地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方式,组织在职党员持单位介绍信等证件到社区报到;社区专人接洽,登记信息,并向单位提供回执。建立服务纪实制度,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档案,制作服务纪实卡,进行奉献积分管理,调动党员志愿服务主动性。建立沟通反馈制度,社区党组织定期向单位反馈党员志愿服务情况,单位经常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促进党员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建立考核激励制度,采取党员述职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等办法,社区每年底对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单位要重视运用社区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1、实行分工负责。各级党委要把党员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扎实有序推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谋划、加强指导;各级文明办要抓好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规范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搭建好志愿服务平台,做好服务保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配合,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12、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到社区报到认领志愿服务岗位,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带头服务居民群众,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要关心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选择基础薄弱、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社区建立联系点,经常到社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13、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彰显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能复制、受欢迎的志愿服务品牌,营造良好氛围。

  14、务求取得实效。坚决反对“四风”,严防大呼隆、一阵风,杜绝形式主义。坚持简便易行,不搞繁琐程序,不要把志愿服务复杂化,使单位好组织、党员好参与、社区好操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考虑党员实际,尊重党员意愿,不搞“一刀切”,不提过高要求,让党员易于做到。坚持从严要求,引导党员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扎实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明办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