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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化建设 努力打造“大爱青岛”新品牌

来源:中国志愿    时间:2015年06月23日

  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化建设

  努力打造“大爱青岛”新品牌

  青岛市志愿服务协会副秘书长 林风谦

  近年来,青岛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化建设,努力打造“大爱青岛”新品牌,推动全社会形成学雷锋志愿服务新常态。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志愿者67万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11700余支,经常性志愿服务项目1000余个。涌现出全国首批五星志愿者李延照、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贾晓慧等一批优秀志愿者,培育出全国首批志愿服务示范团队红十字蓝天救援中心等一批优秀组织和项目。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立法,注重规范,建立健全志愿青岛法规制度体系

  运用法治思维,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依法依规、跟踪全程、保障引导的法规制度体系。2008年,我市正式颁布《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基本概念、权利义务、活动组织、政策支持等作出原则规定,自此青岛志愿服务走上法治轨道。2013年以来,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志愿者管理办法》、《青岛市志愿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青岛市志愿服务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等系列办法,并针对大型活动、治安、教育、文化等专业志愿服务制定或完善了《青岛市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规范》、《关于进一步深化治安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系列配套制度,对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培训、激励保障、社会回馈及志愿服务组织、基地的建设管理等进行规范,形成了从法律法规到规范性文件、从一般规定到具体规定、从全市层面统一要求到各项专业志愿服务的一整套志愿服务法律规范体系,确保志愿服务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同时,我们注重发挥各方面法规政策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积极探索把志愿服务的要求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政策法规之中,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行为,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比如,今年5月6日,我市正式发布了《<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将志愿服务作为积分落户青岛的加分项目,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即可积一分,最高积分可达10分,着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导向。

  二、强化实施,注重长效,建立健全志愿青岛运行机制

  法规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法规制度的同时,把法规制度的落实作为重点,通过搭建平台、加强培训、完善机制等举措,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使志愿服务事业步入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

  (一)搭建平台。升级青岛志愿服务网,开发运行青岛市志愿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者、志愿组织、志愿服务基地数据库,实现了在线实名注册、项目发布、在线培训等系列功能。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注重落实志愿服务各项法规制度,突出权威性、规范性、便捷性。比如,在志愿服务工时认证方面,采取 48小时公示制度,所有工时认证记录都要在志愿服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在公示期内核实记录不准确,将取消认证记录。近期我们正在开发志愿服务手机客户端,在手机上实现志愿者注册、项目发布与报名、工时记录、志愿回馈印证等多项功能,为志愿者提供更多便利。

  (二)加强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构建起学院、区市、街道、志愿服务组织四级培训架构,形成突出专业、全面覆盖、层级清晰的志愿服务培训体系。2014年8月,我市成立全国首家普惠性、公益性培训机构——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着力加强课程研究开发、师资库建设和教学培训等工作,先后开发通识和专业两大类共99门核心课程,招募讲师170余人。在培训中,我们将志愿服务法规制度、志愿服务管理系统规范操作等作为基础必修课程,对全市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骨干志愿者进行普遍培训。目前,已开设培训班次10期,累计培训骨干志愿者1000余人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媒体集中报道。

  (三)完善机制。积极完善项目培育、激励表彰、社会回馈等各项运行机制。在项目培育方面,成立青岛市志愿服务项目孵化中心,积极扶持区市建立创益工场等孵化基地,建立全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资源库,着力打通志愿服务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壁垒,推动双方合作共赢。目前已通过举办项目推荐展示会、线下沟通对接等多种方式,推动促成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与崂山风管局、“笑姐”爱心助残团队与交运集团等10余个项目的交流合作,培育出“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公共文明引导”等一批优秀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在激励表彰方面,在建立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的基础上,为鼓励特别优秀的志愿者,提出了金、银、铜质奖章评选,评选标准大大高于五星志愿者,进一步激发了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在社会回馈方面,筹备组建青岛市爱心联盟,吸纳具有社会诚信度和社会责任感的单位、行业及各类经营者加入联盟,结合各自实际为志愿者提供消费打折、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实际回馈,让志愿者体会到社会关爱。

  三、加强领导,完善架构,为推进志愿青岛法治化建设提供保障

  完善组织体系,加强顶层设置,逐步形成分级指导、分类管理、统分有序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今年2月2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李群同志出席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大会。3月1日,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意见。3月5日,李群书记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座谈会。短短一周,市委主要领导三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凸显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我市建立了志愿服务领导小组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市四大班子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32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形成了统筹各方、协调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2014年5月,我市成立青岛市志愿服务协会,并协调有关区市和部门组建分会。各分会在市志愿服务协会的统筹下独立指导所属组织开展活动,既体现了全市的宏观指导,又调动了各区市、行业部门的积极性。另外,我们注重充分调动全市法律服务资源,逐渐形成由律师、公证员、监狱干警、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在广泛开展各类法律志愿服务的同时,也为全市志愿服务法治化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法规制度是导向、是约束、是规范,法治化建设是推动志愿服务进入依法依规“新常态”的根本要求,也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培训学习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化建设,积极打造“大爱青岛”品牌,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中国梦的“青岛篇章”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