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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海关实际 促进规范发展

来源:中国志愿    时间:2015年06月28日

  立足海关实际 促进规范发展

  海关总署政工办副主任 谢放

  海关总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部署,在中志联的支持指导下,积极推动海关志愿服务各方面工作。围绕明确工作定位、涵养志愿文化、建立组织体系、确定重点领域、完善工作制度等5个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一、紧扣中央要求和志愿精神,明确志愿服务工作定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海关总署党组把“法治型”海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将“爱国、厚德、增信、创新、奉献”10字海关核心价值观作为开展志愿服务的核心动力,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机结合,明确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海关精神文明建设落细、落小、落实的有力举措。依据这一工作定位,指导全国海关和各级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海关核心价值观,动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人人学雷锋、作表率、见行动。

  二、加强品牌培育和文化涵养,营造志愿服务良好氛围

  将志愿服务文化纳入海关行业文化建设之中,总结梳理典型性经验做法,进一步形成品牌效应,使志愿服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充分发挥典型培树和引领作用。将志愿服务服务品牌化,将个人品牌团队化。今年4月,部署开展全国海关“一队一品”品牌培树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及个人评比等活动,培树了“海关五星花”、“海关与你同行”、“微笑天使”、“南湖妈妈”等多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品牌,基本做到每个直属海关单位一个特色活动品牌。二是通过培育志愿文化提升志愿者自豪感和积极性。在全国海关开展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指导部分海关先行设计志愿服务队徽、队旗、队服,创作海关志愿服务者之歌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海关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培育过程,逐步培育凸显特色的海关志愿服务文化。进一步提高海关志愿服务的价值自觉、社会认知和自觉参与。三是搭建相互学习交流平台。交流学习是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方式。我们通过举办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志愿服务经验交流。在全国海关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辟《志愿服务工作专栏》,加大对各基层单位志愿服务典型做法的推送力度,集中展示经验做法和优秀成果等。

  三、建立组织和动员体系,实现志愿者队伍全员覆盖

  与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事权相匹配,利用海关的“垂直领导”优势,把群众自发志愿服务活动与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与管理相叠加,自上而下地推动全国海关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2012年总署成立全国海关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47个直属海关单位均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600多个隶属海关单位成立分队,各级政治部相关领导兼任各级队长。在总队成立大会上,时任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亲临现场,与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于广洲一同出席授旗仪式,各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也以不同形式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成立仪式。至2014年底,全国海关志愿服务组织共有700多个,参与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关警员超过32000人。

  四、立足海关实际,确定志愿服务三项重点工作领域

  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结合中央文明委工作重点和海关工作实际,明确三方面的重点领域:一是开展邻里社区服务。响应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邻里守望”的号召,倡导对街道社区和身边特殊困难群体的“搭把手儿”服务。同时,关注身边困难群体,对海关烈士、因公牺牲、因公致伤致残、疾病等特殊困难群体,落实“一对一”的结对帮扶,不使一人“挂空档”。二是开展本职岗位服务。广大海关志愿者在奥运会、世博会、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活动和节庆日,围绕服务口岸进出境开展专项帮扶支援;围绕“一路一带”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应对当前下行的经济形势,积极服务对外贸易和企业生产经营,实施“关企互助”计划,打造多载体的网络互动平台。以行业公益为手段,通过微博为群众答疑解惑,将海关重要通知、总结的问题对策、报关工作心得等向公众发布,展示关务文化,在虚拟世界架设起了一座和谐互信桥梁,实现了关企良性互动。三是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注重引进项目化运作手段,开展关爱特殊群体、捐资助学助教、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彰显海关善心和大爱。如满洲里海关自2002年起开展“德润草原、美化家园”系列捡拾草原垃圾环保行动等系列环保公益项目在当地产生了积极影响。

  五、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志愿服务管理和保障水平

  参照中央文明办《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海关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对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组织动员、活动方式、星级评定等工作机制做出规定,逐步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志愿服务规章制度体系。按照总署党组相关要求,定期对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团建工作考评“大平台”,作为全国海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文明单位评选、青年文明号评选等各类评选表彰的“硬条件”,逐步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