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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志愿队员调解经济案件百件

来源:惠州志愿服务联合会    时间:2015年11月27日

  近日,惠州仲裁法律志愿服务队分别走进惠城区三栋镇、桥东街道办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工商银行惠州分行惠东支行、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大亚湾支行等,送仲裁法律知识进基层、进金融机构,让基层群众和金融机构人员对仲裁的公正、简便、快捷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仲裁俗称“公断”,是指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根据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特别是近几年,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无论在国际或国内,都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

  全国唯一宣传仲裁法义务组织

  惠州仲裁委员会从2013年4月率先组建了仲裁法律志愿服务队,100名队员来自我市律师行业、高校、协会、企业以及仲裁委仲裁员,分成10个分队不定期开展义务普法活动,成为目前全国235家仲裁机构中唯一的一支以宣传仲裁法律为重点的义务组织。惠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惠州仲裁法律志愿服务队队长董国路说:“我们成立仲裁法律志愿服务队是为了主动为社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广泛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让更多的群众与企业了解仲裁、认知仲裁、运用仲裁,提高社会仲裁意识,帮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通过仲裁方式友好化解纠纷。”

  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梁小军是仲裁法律志愿服务队的一名成员,自从加入志愿服务队以来,他深入基层、企业开展仲裁宣讲活动,义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成为工作之余常做的一件事情。“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方便、权威、快捷、保密,可以缓解司法资源的压力,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义务宣传仲裁,让更多人了解、认识仲裁,我觉得很有意义。”梁小军说。

  据了解,惠州仲裁委积极组织开展“仲裁乡镇行”和“仲裁企业行”系列活动,组织仲裁法律志愿服务队员到基层乡镇、企业商协会等宣讲宣传法律。2年多来,开展了80余次仲裁知识讲座和普法活动,受众2万多人,发放仲裁宣传资料2万多份,义务帮助群众与企业解决了一批纠纷,不但节约了费用,且省了时间,提高了仲裁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提高了社会的仲裁意识。

  志愿者在行业内开展仲裁法律宣传

  除了开展宣讲活动外,仲裁志愿者还以仲裁员的身份积极参与惠州仲裁委受理的经济仲裁案件工作,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高效和谐调解争议,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仲裁志愿者除参加仲裁委组织的活动外,还在志愿者本部门、本行业自行组织开展仲裁法律宣传活动,参加经济纠纷案件的代理,进行仲裁调解工作。据统计,惠州仲裁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具有仲裁员身份的40多名志愿队员中有30多人参与仲裁案件审理工作,审结仲裁案件近200件,调解结案近100件。

  惠州仲裁委还先后在惠州市汕尾商会、惠州市粤西商会、惠州市水口商会、惠州市陈江商会、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设立了 “惠州仲裁法律志愿服务站”,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就近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建设平安惠州作贡献。

  惠州日报记者曾兴华 通讯员邓秉文 叶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