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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来源:广东文明网    时间:2014年10月14日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江门市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主导,社会组织策划,市民群众参与”的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格局。

  顶层设计制度化。为贯彻落实4月21日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文明委制定《江门市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发动广大市民参与作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将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作为工作切入点,按照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模式,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水平。《意见》还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化流程、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如何加强组织推动等方面明确路线图,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市文明委对志愿服务工作的决策和指导作用。9月,市文明办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进志愿服务长效化工作方案》,围绕健全工作制度、推进活动常态化、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细化了14项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单位具体工作任务。

  流程服务制度化。2009年,江门市建立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依托江门志愿者网实现了志愿者招募、需求信息发布、服务对接、网络培训、服务时数统计等工作流程的电子化管理。2014年3月,我市对志愿者流程管理和跟踪服务进一步细化,修订《江门市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需求信息管理制度》等,出台《推进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实施方案》,将加强志愿服务团队骨干培训,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促进群众性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纳入日常工作规划,还进一步优化了江门志愿者网的页面设计,从市民个人意愿出发,为志愿者注册和招募提供更加多元化选择。开通“江门志愿者”微信公众号,对全市志愿服务进行形象推广。目前江门市注册志愿者组织超过1500个,注册志愿者人数31.4万,2013年参与志愿者培训超过40万人次,累计时间达50万小时,微信号关注人数超过10万。

  活动模式制度化。多年来,我市注重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培育,关注市民服务需求,把关心扶助弱势群体作为志愿服务重点,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发展。

  一是打造社区志愿服务品牌。从2006年开始,江门市将志愿服务团队建设与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行动结合起来,把工作重心放在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提供长期关心和帮助,开展了系列主题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有为社区低保家庭提供家居修缮的“暖家行动”;有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院内探访等服务的“同心者”行动;有以关注社区外来工子女、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子女为主题的“护苗行动”;有以关爱外来工家庭亲子同乐的“邑家人”行动,等等。通过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品牌,大大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目前,江门市所有社区都建立了一支以上社区志愿服务队伍,逐步形成居民互助互爱的良好局面,邻里关系更加和睦融洽。

  二是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近年来,江门市积极发动司法、环保、文化、金融、应急救助、红十字组织等专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共建立专业服务队伍(组织)372个。利用政府扶持孵化社工组织工作平台,在养老助残、受灾救助、社区矫正、婚姻家庭咨询、公益项目策划等领域引入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全市共有社工机构46家,仅去年就新增18家,发展势头排在全省前列。通过发挥“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提升了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累计每年都有超过3万人次参与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化。2009年,我市启动了党员志愿服务“双百”行动(“双百”行动是指发动约100支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与约100个社区结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志愿者挂点联系制度,实现党员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今年,我市继续创新工作方式,“菜单式”细化16个志愿服务项目,由党员志愿服务队进行“个性化选择”,使便民服务更贴近群众需求。目前,市直和三个市辖区共300多支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双百”行动,与市区109个社区完成了对接,参与人数超过7000人。

  四是发动市民群体积极参与。全市各级志愿者组织将触角向广大市民延伸,发动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亲子志愿者”团队,以社区退休人员为主的“老大妈”志愿服务团队,以中小学生为主的“红领巾”志愿服务团队,以热心企业为主的“爱心暖流”志愿服务团队,等等。还专门向社会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400名,采取给予适当补贴,定人定时定岗定职责,在市区主要道路、商业街、公共场所提供交通劝导、环境巡查、公交站点引导、社区文明监督四类志愿服务。同时,在市区公园、广场、车站建立5个志愿服务“e站”。目前,志愿服务已成为市民一种文明时尚,以其独特的魅力,感召着人们“有时间就做志愿者”。

  回馈激励制度化。志愿服务不但需要参与者有奉献精神,更需要政府层面建立激励回馈机制。一是建立优秀志愿者奖励制度。2006年,江门市出台《江门市志愿服务评选表彰细则》,规范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每年评定一至五星级志愿者服务奖、优秀志愿者工作管理奖、先进志愿者组织奖等,对站点服务时间超过1000小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社区志愿服务站进行嘉奖。截止2013年,全市共评出五星级志愿者205人,一星至四星级志愿者3600多人。二是推荐参选道德模范。在我市已举办的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有4名优秀志愿者代表荣获“江门市道德模范”称号,有1人获评2013年“中国好人”,2009年至今获评月度“江门好人”称号的志愿者超过50人。获评的优秀志愿者都来自于普通市民,通过道德模范评选,让凡人小事有了更多闪光点,奉献友爱的志愿服务精神得到更好诠释。三是出台志愿服务回馈制度。由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提供部分社会服务资源用于回馈优秀志愿者,志愿者也可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社区服务,同时,积极通过政策引导,让志愿者在入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